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广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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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
推动提升地方政府债务工作质效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的工作要求,紧扣“开前门、堵后门”主线,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聚焦“全链条监管、全覆盖核查、全方位应用”,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持续拓展财政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提升广西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质效。

  一、聚焦“全链条”监管,助力开好“前门”。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积极发挥派驻属地优势,针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等关键环节,主动介入监管,助力地方政府依法开好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一是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牵头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逐笔逐条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债券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力有效,达到预期政策目的。会同广西财政厅开展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监督调研,及时督促推动相关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地方债券发行监管。我局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观察单位,认真履行观察员职责,多次派员参加广西地方政府在上海、深圳等地的债券发行观察工作,对发行现场人员、通讯、应急操作等环节进行监督,及时上报财政部,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债券资金分配监管。建立与广西财政厅定期磋商、信息报送等机制,研究制定广西财政厅季度材料报送清单,尤其是债券资金分配文件,作为财政监管工作的基础资料。

  二、聚焦“全覆盖”核查,坚决堵住“后门”。广西监管局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切实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在稳步推进化解存量债务的同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一是尽职尽责,抓实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按照“基层财政干部交叉查验--财政厅初审--监管局复审”的流水作业方式,创新推进债务变动统计核查,做到全面覆盖,实现核查情况可统计、可查询、可应用、可追溯,确保每一笔债务核查结果都经得起检验,在实战中打造债务核查工作的广西监管局“样板”。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效利用债务监测系统,进行实时预警监控,督促相关地区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风险。依托我局自主建立的地方经济运行监控系统,深入比较分析地方政府当年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和政府当年综合财力,对财政压力较大的地区,会同广西财政厅主动介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统筹各类资金,确保地方按时序完成化债进度任务。三是点面结合,实现常态化监管。强化“横向联动”监管,每季度定期对驻桂中央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分析,从银行端关注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及时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等,及时安排核查组开展现场核查,核实问题及时上报,释放严监管、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切实筑牢风险防范堤坝。

  三、聚焦“全方位”应用,实现“闭环”管理。坚决落实“发现一起、核查一起、问责一起”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提升财政监管震慑力。一是坚持“查管督改”并举。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督促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将“小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的同时,实现“以小见大”的效果。将债务监管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通报地方党委政府,督促地方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查改并举、举一反三,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二是重要情况专题报告。切实发挥好“哨兵”“探头”“参谋”作用,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形成专题材料、工作简报、专项报告等上报。三是持续传导强大监管威慑力。坚持抓早抓小抓细,聚焦典型问题,综合采取检查、约谈、通报等多种监管方式,持续传导财政监管工作压力。会同广西财政厅对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不力的地区进行集中约谈,持续传导强大的监管压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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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